08年12月借出去的钱到现在未还而且屡要不还,09年7月底去要借款人不但不还还口出恶言,于是今年2月向法院诉讼并且请了律师,法院去调查时借款人家人说借款人已经两年在外未归了,明显的是他们在撒谎。所以法院现在要发通告出去,那如果通告到期后借款人还不回来出庭我们该用什么法律途径要回欠款呢,难道就只能等吗?况且我们还申请看加急案件律师说一个月就能解决的,现在却说上、三个月都不定能结案。而且律师在开始的时候把费用都收去了还保证说费用都包含在内以后没有费用看,可现在又来要发通告的费用700元,律师的这种做法对吗?急于想知道答案请大家帮帮忙吧,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