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本人买了贵阳到长沙的山东航空的晚上20.10分的航班,当天山航晚点数小时后,零晨飞机飞至长沙上空后迫降厦门机场,之后该次航班取消,整个滞留延误时间近20小时,在厦门机场山航公司窗口领取了延误证明后,无耐之下本人和同行的人员改乘次日下午5点厦航(厦门至长沙)的航班!节后本人拿着机票和延误证明到售票处退票,窗口答复说山航电脑显示已飞状态,她们不能退。后本人又电话至山航,答复是:电脑是不能更改状态的,你只需带上登牌和山航证明就可到售票处退票!因为回老家过春节了,登机牌也没找着!请教律我还能退回因山航造成的延误后多买的票钱吗?我该如保维权?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