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问题谢谢帮忙解答:
1、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房产证上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老公独自办理(没经过老婆签字认可)的“赠与”、“继承”或“买卖”的协议可以进行公证吗?
2、老公独自(不经过老婆签字)把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子女共有2个),这样能过户成功吗?
3、按揭的经济房能去做房产赠与协议的公证吗?
4、持有“赠与”和“买卖”协议的经济房房产在办理过户的程序上有什么不同吗?是否都需要协议中的甲乙双方的本人亲自参与到场呢?
5、房产协议要去公证处公证有区域之分吗?房产在硚口的房子在哪里公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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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处分房产的行为须夫妻双方共同作为。经适房的买卖,赠与等相关行为均有严格的规定。原则上,办理公证并不是处分房产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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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两人共同办理过户、赠予、公证等。办理公证在桥口区公证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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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处分房产的行为须夫妻双方共同作为。经适房的买卖,赠与等相关行为均有严格的规定。原则上,办理公证并不是处分房产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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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