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月6日与深圳一家工厂签订了便签本采购合同,对货物的质量、交货期均做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应该于1月21号交货,但该厂直到2月10日,才将货物发到我这里。
收到货物后,我发现全部的货物都缺损一张广告插页,绝大多数货物都存在内页脱胶,印刷位置偏离、封底地址印错位置等情况。
鉴于该厂的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交货期严重拖延,我想向法院提起上诉,拒收该批货物,要求工厂退还我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退货的运费。
现在问题麻烦的是,当时合同上没有规定退货的条款,只对延迟交货和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做了规定,延迟交货一天,扣合同额千分之三的罚金,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厂无偿更换合格的新产品。
请问我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这个官司怎样打才能赢?
根据合同约定,官司是在上诉方所在地的法院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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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按合同约定办理。具体请联系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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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品质量纠纷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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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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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