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我们协议离婚,离婚前的2天我们双方父母加上亲戚在一起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女方归还我4万补偿金,由于当时女方没有现金,当时以我老婆的名义给我打了一张借条,借条的大致就是借我4万与12月底归还,借条签字时间为12月9号。而我们离婚是12月11号。现在我问她要钱了他不肯给。老是推脱。律师我想问问我上诉能追回全款吗?
借条签字时间为12月9号。而我们离婚是12月11号借条时间我们还没正式离婚
借条签字时间为12月9号。而我们离婚是12月11号借条时间我们还没正式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