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预祝各位律师 你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希望您在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下面我就简要的介绍一下事情的情况.
我有一个亲戚在2007年2月份去世,享年63岁,以退休在家有7年,他原来是农村信用社的正式职工,我的问题是像他这样的工作人员去世时家属能不能申请到的葬埋补偿? 他原工作单位的领导曾经告诉我们会向上级申请葬埋费,可将近两年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收到任何补贴.要是原单位一直没有实现他们的承诺,我们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过2年的时间会不会成为我们维护权利的障碍?
另外,在职期间他也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但好象他交养老保险金的时间不是很长,可能没有达到15年,像这种情况我们能否按照“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利息全部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规定要求获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可以我们应该向他原所在单位或那个部门申请一次性发放的养老保险金。
此外,还能否获得其他的合法权益?
谢谢各位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