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店里吃饭,不慎将手机丢失在内。且观看了我进入店里后的摄像头视频录象,发现在购买的过程中,两个女子假装拥挤偷窃了我的手机(画面清晰)甚至脸都能看的一清二楚。之后打110报警,警察到了之后竟然对我说“肯定找不到了,就算找到了,别人的手机(我丢失掉的)肯定也是购买到的。”(因为我的手机带IP防盗功能)我认为他这样说是不正确的,销赃,购脏,都是犯法的吧?这让我十分气愤。之后我去店里把录像带克录了下来,现在我手里有份录像带,请问,我价值2000元的手机,店里是否占有责任?它应赔偿我百分之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