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夜总会包厢的服务员.前天晚上我所服务的包厢客人很晚都没走.其他的同事都下班了.我跟一个楼面组长加班.当客人凌晨5点多走了之后,组长送客人出门.手机放在沙发上忘记拿了.走了5分钟之后我发现了并且拾取到了.我不知道是哪位客人的..那个时候已经很晚了.收银早下班了.我就放在.还关机了.几分钟后来了.我说没看见手机.我然后就拿着自己的手机拿给客人.我说:你打下你电话号码.看看在哪里?.他说:关机了.我吧拿出来就没什么事了. 组长说给他. 后来我马上出去跟客人说:老板刚才我是拿到了一部手机我放在工作站..后来把手机交给客人了.第2天组长向上面汇报了这个事. 那个客人也去酒店总部投诉到这边的经理。 要求处理我.后来公司要求我辞职.给予我工资.还处罚我500元.理由说是我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起贪恋.我觉得很冤枉.投诉该怎么拿回我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