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和朋友一同接手了一个店面,转让协议是我们俩人一起签的。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我们决定不干了,店里的债务问题经协商由朋友来承担并签署了协议,内容是"店里的一切债务问题与我无关".现在因为转让金的问题,朋友被起诉了,因为是共同签的转让协议,我成为了第二被告人。
我想咨询的是,我和朋友签的债务问题与我无关的协议有法律效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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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是底商,我们俩属于合伙。店面是他找的。虽然转让协议是一起去签的,因为当时是我出钱他出力的原因,所以最后签的是店里面的\"一切债务问题与我无关\",只是这几个字。现在被起诉了,我想咨询凭着这份协议,我能脱离开这个案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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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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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起接手店面是什么性质的?合伙还是其他的?要根据你们合作的性质和协议的内容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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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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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有效的,但不得对抗协议外的债权人。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你是否承担责任要结合其他具体情况判断。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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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与朋友订立的协议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你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你的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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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店面是否?没有过户,你就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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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