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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6年12月之前借给朋友人民币3万元整,07年1月7日时她写了一张借条给我。注明是08年6月1日之前把钱还请给我。可是到09年2月之前她总共只还了7千元,之后分文未还,催还多次,总是不肯还。请问我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她,法院会受理吗?要到哪里法院起诉她呢?我是广西人,她是安徽人,她现在广州做小生意,在网上卖手机壳等配件。多谢!律师。

债权债务
2010-03-01 18: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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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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