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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男方)和乙方(女方)前年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由于双方曾是爱人关系,去年分手后,双方签订协议将公司股份对分,由于男方和女方恋爱期间男方曾殴打过女方,鉴于此女方特别在协议中要求男方不得对女方的生活和工作进行干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双方画押签字。 今年由于工作曾发生多少吵架,男方还多次动手打了女方,上星期男方和女方又由于年底公司结算发生争吵,男方又对女方进行了殴打,由于女方是在例假期间,当时觉得小腹疼痛难忍,但没有去医院诊治,女方便找了几个打手将此人打进了医院,医生说没有大碍,男方在医院要求女方赔偿全部医药费和损失费,并且要在进行了法医鉴定后,报案抓女方及那几个打手,女方应该如果应对此情况,请高明律师老师指教一二。

民事相关
2009-01-18 1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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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