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各位律师的回复,我再补充一下这(我姐十七八岁就嫁出去了,可人家对她又是打又是骂的!后来离家出走到现在也没回过家,男方也不答应离婚!都五六年没在一起了,她能离婚吗?)的提问。补充:我问了,他们没有登记也没有结婚证的,就是户口搬了过去,同时也有个小孩。据各位的回复,应该是非法同居,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解除这种关系。费用和责任方面了,她应负责和承担那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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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所以你姐姐可以以孩子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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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自动解除即可,可以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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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你姐姐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对财产关系和抚养权一并解决,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更适合小孩健康成长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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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