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1998年结婚的,婚后生一女。在2003年离婚。但出于孩子过了半年和好了。在2006年购买了房子。在2007年办了复婚手续。之后生了第二个孩子,请问这套房子我有资格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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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自03年至07年间,这段时间如在一起居住的,属同居,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如你有证据证明你对于该房产有出资的,你可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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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你们复婚之前买的房子,一般在谁名下就是谁的,除非另一方有自己出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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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购买者的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你不能分割,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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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购买者的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你不能分割,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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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购买者的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你不能分割,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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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