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有一套商住两用房。已经租给一户人家做住宅使用并签了租房合同。最近有另一小公司电话给我,说不用租住实际房屋,只需要我出租这房子的地址给他们做注册公司使用。他们每年和我签合同并支付一定的租金。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
听说我还要拿出房产证到时帮他注册公司使用。对我有没有风险啊?一方面我这房子的可以把地址出租吗?到时对之前租住在里面的租客有没有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到时注册了他公司产生什么债务对我及现在的房屋会不会有影响?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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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慎重,你的行为属配合他人进行公司虚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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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司进行虚假注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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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