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异我判给我爸,02年我父亲进了监狱,家里还有一个奶奶,我当时还没有满十八周岁,母亲就把我接回她家住了.奶奶06去世,当时我想要回房子和房证(市政公房),我的姑姑就不给我,说他们要把房子出租出去给我父亲生活费,在那个时候我还小没有说什么就同意了,租房子的钱说是都给我父亲了(我没有拿一分钱),08的9月我父亲在监狱去世,我向他们要回房证,他们就是不给.回到原来的住处以让我姑夫出租出去,房租让他收走,向他索要不给.是不是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上法院告,怎么告.如证实这几年他们根本就没有给我父亲全部的租房子钱,我还能追回吗? 请律师每个问题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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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你姑妈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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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向法院提前继承诉讼,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应该继承奶奶的遗产,都应该由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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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构成侵占罪,但你可主张继承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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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