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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8月8日,我一同事因为工作需要在酒店消费,我就把信用卡给他,让他用卡刷,回来把现金给我,他同意了。但是他回来后跟我说在路上被抢了,说在当地派出所报过案,具体我没有去派出所问。本来说他会把钱还给我的,但是单位有些同事就落井下石,说这个是帮忙,钱不需要还的。事发后我辞职了,他是内蒙古的,他老婆在嘉兴,房子也买在嘉兴,他就跑到嘉兴了,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换了,玩起了失踪。在2009年10月7日我有找到过他一次,我说毕竟这是他好心帮忙。这12000让他一个人承担,我也不好意思,就说一人承担一半,他信誓旦旦地说肯定会还的,肯定不会赖的,说回家跟他老婆商量下,但是现在却再也找不到他的人. 那天的谈话我有录音下来,但是不知道具不具备法律作用。当时刷卡是他签的字,我已经叫银行调阅POSE签单,大概要1-3个月。在网上我也跟他老婆聊过,有聊天记录。想请问下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那笔钱?我现在只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及QQ号,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通过什么要查询这些信息?

经济相关
2010-02-24 11:53: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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