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晚饭后外出散步,穿越马路是,被一辆大转弯的逆向行驶的助动车撞到,造成右小腿骨折,腰椎骨折,警方尚未界定肇事责任。但肇事人-打工者没有能力赔付。肇事人是在上班时间肇事,请问我可以向肇事人的单位要求赔付吗?有这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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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对方公司承认是其员工在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车辆属于对方公司,也可以要求对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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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对方是在履行职务,可以向其所在的单位要求赔偿,如果不是,只能要求肇事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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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证明肇事人是在办理公事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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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和单位有关的工作,可以这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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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