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屋涨价,卖主拒绝履行与买主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后买主向西城区法院起诉,西城区法院于09年11月做出判决原告胜诉。
但被告后又在上诉期内向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原告在11月份时曾收到由西城区法院提供的一份被告上诉状,至今已过3个月,原告仍未收到法院任何关于开庭的通知,但西城区法院声称该案件已上报第一中级法院。
请问西城区提供给原告的上诉状是否为正式的传票?当时法院并没有告知原告有答辩期,原告也没有就被告的上诉提出答辩。
原告该如何得知第一中级法院是否接受被告的上诉和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