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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与一起拐卖人口案有染,2009年十月警察追查此事,请问像这样的案件,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行政
2010-02-25 16:01: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刑法现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根据你现在陈述的情况,我个人认为该案的追诉时效并没有过,司法机关仍然有权力对你进行调查,建议你积极配合,争取立功。
  • 你好。该案如果立案,无期限。建议自首。
  • 如果当时立案了,就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