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母亲是农民,父亲在世时,全家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由三哥回老家翻盖旧房子,盖好的新房中有4间归老人所有,老人去世后由三哥继承(三哥一家是居民户口,大哥二哥家都有自己的住宅),老人由大家共同赡养。
但后来的事实很令人痛心:三哥三嫂经常让老人生气,甚至说房子是他的,赶老人走,姐姐去看望老人,也遭到过三哥的驱赶......
父亲去世后,三哥三嫂还是经常老母亲生气伤心,实在无奈,我把妈妈接到我家一起居住,可现在老人年纪太大了(85周岁),我家住六楼没电梯,老人上下楼非常吃力,老人很想回自己的家,但是又非常恐惧再与三哥三嫂共住一个院子,她很希望让我在院子的空地上为她盖房子,让她和保姆单独居住,免得生闲气。
1、我在老家院子里的空地上给老人单独盖房子是否可以?(三哥翻盖的房子旁边还有盖几间房子的空地,根本不会影响他们)
2、在上述情况下,三哥三嫂还有权利再继承协议里的归父母所有的四间房子吗?
3、我们家共有兄弟姐妹6人,原来归父母所有的老院子的宅基地,将来母亲不在以后该如何处置?是否就理所当然归属于三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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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是否约定了条件呢?比如如果不善待老人将收回房子等。建议带着协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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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盖好的新房中有4间归老人所有”表明你父母对新房中的4间房拥有所有权,其可依法予以处分,现你三哥不孝,你父母可将原协议中4间房的处分行为予以撤销或变更,并有权要求你三哥腾退该房屋让你父母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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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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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