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车祸中的受害者家属,想咨询您点问题。我俩均在广东打工,家里只有我近60岁的母亲和3岁的小孩。12月1日早上我妈早上把我三岁的小孩送上来家门口接送的幼儿园校车上去上学,下午16:30左右小孩乘幼儿园校车放学回家。到家时我妈恰巧没在家中,但幼儿园把小孩放下车就走了。小孩见家中没人便顺路去找我妈,结果在去找我妈的路上被一个大型普通客车在行驶中撞伤了她的右脚,造成右股骨上段斜形骨折和右耻骨下肢骨折,现医院已做了内固定手术现在正在休养中,但还需二次手术取内固定。交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已判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小孩在校有学平保险。现目前肇事者只是拿了医药费,交警要求上诉到法院。我不知如何处理会好些?交警说幼儿园有责任也要找理赔。我也不知这伤有几级?有哪几方该赔,又该赔多少算合理?他们相互冲减吗?等半年如果真的出现后遗症不知怎办? 多谢律师指教!!!

交通事故
2010-02-18 16:16: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