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月工资未发,打电话去公司问了才知道原来公司在至少2个礼拜前已经发函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可是我并未收到,让我去办好离职和交接手续才会把工资给我。并告知工资是结算到公司发函那天,我未收到是我的责任。也就是我白白在公司多工作了半个月,无薪。而且门店经理,营运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已经被辞退。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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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辞退通知一般是到达你后才能生效,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支付到你的最后工作日那天为止。
如果公司辞退理由不合法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此外,要看公司辞退你的具体理由,有些理由即使合法的话,也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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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无故辞退你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
2、你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3、与公司沟通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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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协议,或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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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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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支付最近半个月的工资及相应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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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