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兄妹各自成家生了孩子有自己的房子。不久后,其兄卖了自己的平房并找继父借了点钱在区中心买了套楼房,一家四口搬走了。搬走后又劝其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住,好照顾家中年近半百的父母,于是其妹再三考虑,一家三口将自己的房子给老公家的弟弟结婚之用,搬到父母家,一照顾就是20多年,其兄每年带着妻子孩子来几趟,看望老人,并且带着“不吃白不吃”的口号而来,二十多年从未给过妹妹一分钱作为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费。前两年,农村分钱分房子,于是其兄动起心眼儿,将老两口分的钱跟身份证都拿走了,签完的还迁的住房合同也拿走了,一年前,政府占地要搬迁,于是在外租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楼房前提是问过两位老人要跟女儿住,而且房租是女儿自己掏的,几个月后,女儿女婿帮着搬了家,两位老人同女儿住了三个月左右,其兄称接父母到他那儿住几天,女儿每星期去看望两位老人一趟,从老人嘴里得知,父亲与继子天天吵架,其兄曾多次说过,“想跟我分钱分房子没门儿,两个老的你别管,房、钱都没你的份儿”。两家人多次协商,结果越商量越不通。请问,妹妹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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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诉讼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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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决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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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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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