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12月2日经朋友介绍在六一环岛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因老板陈某脾气暴燥,不好相处。于2010年1月21日提出辞职,本来老板要我做到2月2日满两个月后走,但1月25日老板突然宣布公司从26日起放假,我的工资要等招到人后再结算。前两天我问工资,老板说他现在跟某房地产公司有纠纷,要我帮他写一份证明,要不一分钱都不给。他还说这件事是因为我工作不够严谨,让对方钻了空子。如果按他的意思写一份证明一分钱都不会少我的,如果不写到时连我一起告。我是不怕他上法院,因为他私刻总公司的章跟房地产公司签承建合同,上法院他自己就先死了。我现在只想怎么拿到工资,因为我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也是口头上的协议,公司除了老板本人,员工就司机和我两个,司机在我前几天就辞职走了,如果老板借口说我是被开除的也没人证明。另外,老板势力很大,劳动局里面有关系,他的两个建筑公司上报劳动局的资料都是造假的,被打回来后找关系解决了。他扬言他老虎牙齿都敢碰,我要敢惹事就会要我好看。请问我要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