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几年了,开头几年是每年签一次合同。在08年要求签一份五年的合同。当时我认为合同条款不合理,就没签。但还在上班到至今。今年老板以效益不好为理由少发了我几千元工资,我应该如何拿回属于我的工资(我的工资是和老板口头协定的,实际打到卡上的工资并不是全部协定工资,还有一部分是到年底才发的)在这种情款下,我不想继续在做下去了。请问:这种情款是否算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我。谢谢

公司企业
2010-02-09 19:28: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纠纷 3226
公司法规定什么必须上董事会
董事会
公司法规定什么必须上董事会
骑电瓶车摔伤可以报农村医疗保险吗
农村医保报销
骑电瓶车摔伤可以报农村医疗保险吗
合同签订日期一定要有么
民法典 1756
合同签订日期一定要有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