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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都已60多岁,年事已高。2009年5月,他们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装修,在客厅安装2P柜式空调。因该小区是80年代的老小区,没有设计和预留安装空调的位置,小区的居民遇到此类情况,都是将空调外挂机安装在邻居的南窗斜下方或自家阳台的右外侧。如我方把空调安装在自家的南边窗下或左外侧阳台上同,那么氟利昂外管就要围外阳台绕一圈周长约10米左右,如此一来,既影响市容美观而且更重要的是对空调使用效果及其寿命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室外机安装于自家南窗下或左外侧阳台上又会导致室内机无法安放(因安放的位置只能位于门拐处死角)。 2009年10月被202室住户向法院起诉,要求将我父母安装在自家阳台右外侧的空调室外机拆除或移位。 本案已经过两次庭审,我方也向法院提供了小区的物业证明—小区为老房结构,无预留安装空调位置,阳台非承重墙体,还有小区其他住户此类安装空调的照片,但对方代理人生称这与本案无关,并拒绝法院调解。我们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

民事相关
2010-02-10 11:20: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