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想将股份变成现金,是可以依法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的。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持有公司该股份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程序上,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的具体实施问题,你不论采取公司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都应当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该转让股份的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股权转让法律行为完成的法律标志。
3、据你所述,“公司效益一直不错,公司一直没有分红”,你股份占5%,可以考虑依法主张利润分红,以实现你股份利益最大化,当然,是主张利润分红而继续持有股份,还是依法将其转让,你作为权利人,应当由你决定。建议委托律师参谋办理,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按照你的意愿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