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去年5月结婚,房产是婚前所买,爸爸是主贷人,我参与还款(纯公积金贷款)。女方没有名字,也没有公积金还贷。现在婚姻持续8个月,因为性格个方面不合经常吵架,女方提出离婚要房产,请问有依据吗?法院会支持吗?谢谢了。
问题补充:房产证上是我,我爸爸妈妈三个人的名字。婚姻期间房产升值50万,请问这部分和女方有关系吗?女方有利益吗?
-
房产属婚前财产,女方分不到。但是你婚后的还贷部分,有女方的一半,需要对女方作相应经济补偿。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可电话联系本律师约免费初步面询。
-
房产属婚前财产,女方分不到。但是你婚后用公积金还贷部分,有女方的一半。
-
你好,你老婆无权主张这房子的份额,不过这八个月共同还贷的一半她是有权主张的。
-
女方提出离婚,婚前房产不是共同财产,其次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婚姻的司法解释,婚前房产升值部分仍为个人所得,
-
房产是拿不到的,但你的还贷部份可作共同财产,应给给予一定的补偿,详细可来电咨询!
-
女方提出离婚要房产,法院不会支持,婚姻期间房产升值50万,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
女方不享有房屋的任何权利包括增什部分.只是对于你提取出的婚后公积金部分,女方可要求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