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向私人借款,签了借款协议,借款人要求我以我私人名义向他借款,协议内容为 -某某人借给某某公司某某人民币*万元。协议上我们公司盖了章我也签名,但在履约过程中他将大部分资金打入我公司账户另一部分替我还了我欠别人的货款(我们没有约定),由此双方产生纠纷,现在他向公司要借款并要追加我的连带责任。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我要承担责任吗?借款是公司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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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合同签署人,你在合同上签字可视为具有担保性质。
2、借款协议有效(未经你同意代你还款的那部分金额无效),你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一般由公司偿付即可。因借款由公司使用,你若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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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借款协议是有效的,对方将大部分资金打入你公司账户,就说明你未收到对方出借的款项,对这笔资金你没有归还的义务;对方擅自为你还货款的行为,未经过你的认可,也是不能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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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借款,你不用承担责任,只是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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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公司的行为 你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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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责任的,协议有效!建议你带了协议来咨询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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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借条对你非常不利。,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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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有效,这个没有争议
2、不知道你是否取得了公司的授权进行签字?一般来说对于债权人打入你们公司的那笔钱应该由你们公司偿还,打给你的那部分应由你还,你可以找公司追偿,具体的要分析你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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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