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到在一家公司工作,已连续近8年,劳动合同只签订过两次,第一次为1年,第二次为三年,现在还有1年半时间合同到期,突然被公司无故降职降薪,这种情况下辞职,公司需要赔偿员工吗?
-
劳动争议: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案件委托可以协商成功后收
-
自己辞职的没有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你的就有补偿。公司降薪如果没有经过你同意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