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2007年9月应聘到乐山某私立学校任教,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如果违约,向学校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且扣压了我的大学毕业证,2008年10月,我参加了四川省公安招警考试,进入面试,需要用毕业证进入资格审查,于是我到学校请求借出毕业证,学校不许,说拿毕业证只能辞职,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支付了5000元的赔偿金,拿回了我的毕业证。我想请问律师,我和学校签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学校逼我辞职赔违约金合理吗?我要回这5000元的可能性大吗?希望你们能帮助我!

合同纠纷
2009-01-13 17:3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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