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工作了十年,多次与老板协商签订合同,老板始终不愿签订,十年未答合同和保险,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打官司会赢吗?能获得多少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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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是很明确。
1、如果你现在要离职,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支付2008年2月1日至今的每月双倍工资差额;
2、你可以以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未缴纳社保为由立即提出辞职,并且可以向公司主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有法定的理由,不能随意解雇,随意解雇的,需要支付你相当于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特别提示:保留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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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仲裁,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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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证据充足,可以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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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从08年2月起的双倍工资以及补交之前未交的保险。应该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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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