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在重庆的打工仔,我现在供职于一家私营搞销售产品的企业,昨天公司和我们正式员工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提到我们不但要在公司上班时要为公司的业绩。技术等一切对外保密,而且规定辞职后五年内不能在同工种的企业上班,如有违反,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对我们进行起诉,赔偿人民币二十万元整,(注:辞职后的这五年,公司不会向辞职的员工支付任何报酬),而且合同也不是一式两份,请问这是否合理,是否是无效合同。万分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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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该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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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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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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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