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9年6月30日晚,拿着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在工地加完班,睡时已是凌晨2点多,便关好门窗睡觉了,等我四点醒来发现门窗都是开着的,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手提包(里面有钱包 、银行卡、 身份证)衣服都被入室的贼偷走,我即刻向工地及公司领导汇报,他们当时不让报警,而且我们老总还说我工作的失误不是错误,表示不追究我的责任,可事隔几个月后年前发工资时却扣了我6千元工资,现在买个同样牌子的电脑才需不到4500元,我想知道在此事件中我因该承担多少责任?如果当时我也出了事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公司企业
2010-02-02 20:57: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