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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财务,所在的公司是由三个股东合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分别为40% 40% 20% ,他们选了其中一个40%的人当法人,但因法人一直亏空公司的货款,三个股东闹分家,这两天法人趁我不在,砸开了抽屉,拿了财务章到银行变更预留印鉴,事后其他两个股东也知道了这事。从砸开抽屉后,我一直没去公司,其他两个股东让我别过去,跟我说有事他们全负责。而法人却一再要求我过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大敢过去,抽屉砸开了东西都在他那里,怕他拉我下水。也怕会引出什么麻烦事,而且也不知道这里面关不关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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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2 21:00: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