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是一家酒店的财务专员,一次他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想办个信用卡,需要弟弟帮他出个就业证明,盖个财务章,就可以办理了
弟弟没有想太多就给他盖了,而且他还把弟弟设定为联系人,叫弟弟以后有人核实问有没这个人在这工作,叫弟弟确认有这个人在这上班,
之后6个月了,那个人信用卡欠了,10000元,银行说报警,说可能会联系弟弟询问,弟弟就着急了,原来那个人是检到一个身份证想试下办张信用卡,结果成功了,把钱用了,弟弟不想把朋友供出来,银行打电话吹款一直都不承认认识这个人,
请问我弟弟会产生什么责任吗?我弟弟在警察面前应该怎么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