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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方脚踝软组织损伤,经过三天的住院治疗现已出院,医院也出具了出院证明,证明中写出“休息两周”,因双方对调解不满意,患者要求继续住院,此部分住院产生的费用是该由谁负责?

交通事故
2010-02-01 12:55: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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