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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一朋友在常州一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公司叫他外出送材料,在路上被一四川人的面包车撞伤了,对方全责。经过医院治疗,现在已经在家修养,要修养一年的.但受伤情况是:1、右胫骨骨折;2、右腓骨骨折;3、右外踝骨骨折。 他这种情况应该是交通事故和工伤一起算吧?请问: 1、何说去工伤鉴定?据说可以达伤残九级。是3个月,还是6个月? 2、是到交警那去登记进行伤残鉴定还是去单位开证明去鉴定?

交通事故
2010-02-02 0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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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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