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一朋友在常州一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公司叫他外出送材料,在路上被一四川人的面包车撞伤了,对方全责。经过医院治疗,现在已经在家修养,要修养一年的.但受伤情况是:1、右胫骨骨折;2、右腓骨骨折;3、右外踝骨骨折。
他这种情况应该是交通事故和工伤一起算吧?请问:
1、何说去工伤鉴定?据说可以达伤残九级。是3个月,还是6个月?
2、是到交警那去登记进行伤残鉴定还是去单位开证明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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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走交通事故途径,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
常州的话,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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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先处理交通事故后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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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提交的材料很多,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同时,工伤认定的时间很长,需3个月。然后才是劳动能力鉴定(俗称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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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
建议你在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同时时评工伤认定。
欢迎来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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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但一般认为,相同项目不重复赔偿。我是常州律师,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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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