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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的外婆有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他外婆,他外婆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就是我男朋友的妈妈,这套房子以前是外婆和他的孙子一起住的,但是因为我男朋友外婆的儿子孙子对老人不好,老人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6年前,我男朋友外婆就和男朋友的妈妈一起去法院做了公证,老人要把她住的那间房间给我男朋友的妈妈,这应该算遗嘱吧,不过要等老人死后才生效的。 后来,因为他外婆身体不好,年纪又大了,要90多了,她的孙子儿子又不肯照顾她,老人就进了敬老院,进了敬老院到现在,他儿子和孙子从来不去看她,都是我男朋友和他妈妈在照顾她,她得病了身体不舒服,都是我男朋友和他妈妈送他去医院,结果这段时间,她的儿子孙子要争那间房间,他们问老人,老人说那间房间是她孙子的,而且他们还用录音录下来,等老人的儿子和孙子走了后,我男朋友和他妈妈在问老人,她又说是我男朋友的妈妈了,我是感觉老人年纪大了,思维不清楚了,说话又语无伦次,但是她的儿子孙子却想用她说过的话当证据,想要在她死前把那房间算他们的。 我想问下,外婆之前做的公证有效吗,而她的儿子录下来的话可以作为证据吗,老人的房子究竟该怎么分呢?

继承
2009-01-12 1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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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