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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赌博原因欠债,将土地房产证抵押给了放债人,该放债人便对房产证进行了更名,请问这样合法吗?房产证更名不是只有两种情况:赠送与买卖。那么他为什么可以更名成功呢?但是我母亲还有家人都仍在这栋房子里住,这几天有人过来说看楼买楼,他们有这样的权利来出售房子吗?这栋房子是婚后建的,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父亲却未经母亲同意私自把房产证件交给了放债人,如果放债人来收房,算是恶意行为吗?所以问题有两个: 1.放债人是如何完成更名手续的? 2.我们还能继续在这栋楼子里面住吗? 注:当时欠债的金额远低于楼房的市场价, 我父亲因欠下债款已逃债一地,只有我母亲和亲人在房子里住。如果放债人更名成功,是不是因为我父亲被迫写了赠送书或买卖书?还是有其他途径可以完成更名手续? 恳请律师指点!!!我怕他们一旦找人来要房,我们就没有房子住了。

房产纠纷
2010-01-31 16:44: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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