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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三)属干部、职工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中提到的属干部\职工才能享有这样的待遇吗??在公司里的职员不能有吗??我们是跟公司有签合同的,可以申请放这35天的假期不?

民事相关
2010-01-29 15:52: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