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当时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当时定租赁协议是一年,在欠协议时我与中介公司第三方和房东讲了说有可能住不上一年,有可能工作调动,第三方和房东说要我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口头协议合同没有注明,但是合同上写的是,(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位置租赁关系时,应于30日之前通知甲方。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如有一方中途违约,将付给对方违约金850元。)但是我住了半年,现在年底工作调动,房东要我付违约金850元,中介公司已经找不到了,请问催律师我的算是违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