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如何确定?急!我的一个朋友在上班时间受伤导致大腿严重骨折,我替他咨询一下,各位请回答,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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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您朋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如果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您朋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如果您朋友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单位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要在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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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伤残鉴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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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从工伤休假的第一天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和延长的时间,工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于多处伤害部位或不同组织器官都受到伤害的,以伤害部位对应最长的工伤医疗期确定。对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未列入《医疗期分类目录》的,以六个月作为工伤医疗期。
所以对于你朋友这种情形,你可以问一下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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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朋友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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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工伤的话,可以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等。网友反映情况过于简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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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问题比较专业,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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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