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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工伤医疗期间,公司没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工资卡上每月只发500元左右,以前是700左右,烟台市最低工资是760元) 来发放工资而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本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应该提前1个月提出解除合同吗? 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1-29 12: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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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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