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书上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中第2款第8项规定:任何情况,不能正常工作累计或连续超过3天的(含3天),擅自离职超过2天的。 我请事假超过了三天,也得到了批准。公司却要按此规定要辞退我,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我该怎么办? 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1-27 22:26: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监察法规定
14430
长期合同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 1947
长期合同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方式
民法典 652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方式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民法典 866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81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