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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公司规定普通员工每人在补交职工集资风险金一万元(原来已经交过一万元)。未交的允许写缓交申请我和几个同事按要求写了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到08年1月底必须交齐不交的将扣工资抵风险金。

公司企业
2008-06-17 03:23: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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