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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弟弟的车(车主)撞了甲,甲刚要起身又让乙开车碾压致死,并驾驶逃逸。事后被交警抓获拘留。交警责任认定,第一次事故中,我跟甲同等责任;第二次事故中,乙全部责任。现在死者家属到法院起诉了我跟乙,两家保险公司,还有我弟弟(车主),要求赔偿大约50万元,我想知道法院大概会如何判决,大概我需要赔偿多少钱?(两车都只有强制险) 注:死者系农村户口,有两个儿子,已成家,上无老人。 补充: 乙 将 甲 碾压致死,并且驾驶逃逸,我 跟 乙 也是同等责任吗?依照这种情况,总共需要赔偿死者多少钱?(连保险在内)

交通事故
2010-01-24 1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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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一次事故中,你跟甲同等责任,即一人一半的责任。第二次事故中,乙全部责任,你没有责任。但是,毕竟你是第一次事故中的50%的责任,你肯定不能跟乙也是同等责任,法院一般会考虑第一次事故与第二次事故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会据此判令你依法承担补充赔偿。至于你赔偿多少,我个人认为,连保险在内以死者总赔偿额的30%以内为宜。
    死者总赔偿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才能确认赔偿数额,具体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另外,如果当时经过抢救治疗,也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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