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约发生在01年的时候,家中有套2室户的房子被妈妈赠送给阿姨了,请问是否可以要回,房子是爸爸以前单位分的房子,户主是爸爸,但是妈妈却私下把房屋赠送给了阿姨,并且在爸爸不知的情况下,擅自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了过户的手续,过户时爸爸并没有去房产交易中心签字,是妈妈冒充签的名,请问是否可以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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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合同无效,但房子不一定能要的回,因为房屋是不动产,变更已九年之久,你很难证明现在才知道,所以有可能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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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无效。具体可以当面咨询律师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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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无效,但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风险,具体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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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无效。但时间间隔太长了。要做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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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爸爸是什么时间知道这件事的。本人专业房产律师,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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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妈妈冒充签的名,那就可以要回。建议及时起诉,应该能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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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