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专家:
我的一位亲戚是做保安的,上班的时候被人砍伤右耳廓处,现在凶手已经判刑。在医院住院用去近万元,凶手一方全部赔付,另外根据法院判令,还赔了其它各项费用8000元。
法院宣判后,钱也赔到位后的那天,我亲戚有听他单位请来处理这事的律师说:凶手方赔了医药费后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医药费的(保安公司统一为保安员办理的保险)。
我在网上找了些类似的东西看了,大部分说凶手方全额赔付了医药费,保险公司就不用赔了。也有人说寿险和财产保险不同,这种情况仍然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的。
我的问题是:这种情况,到底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不可以的话是为什么?可以的话又有哪些具体的条款、规定之类的东西可以作为索赔依据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