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很高兴认识您,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6月我于西安市西大街,桥梓口唐人街购物中心(世纪金花美居馆旁)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的起效期是按商场正式开业起租,2010年商场正式开业,之前我已交了1508元的保证金,一季度的房租3000元,及一些相关费用,问题是,商场从2009年10月一日相继试营业到现在,我们一楼总共只招到了百分之十左右,好多商户甚至没有了希望,没有开门,好几天甚至没有一个顾客来店,商场很冷清,大家都很焦急,闹过好几次,所以现在商场又说免半个月租,。。。。。。 因为我刚毕业两年初次创业,家里现在有急事,店铺每天都在贴钱,资金周转遇到很大的困难,很难再撑下去,所以我现在想提前终止合同,退出来,当我下午去和招商部经理商谈时,他告诉我是我先违约,必须把这一年的租金交够,我之前交的所有钱都不会退。因为是我先违约,合同是一年的。。。。。 所以,我想询问一下关于商场合同提前终止相关费用的一些问题,商场经理的回答正确吗?期待您的解答。

合同纠纷
2010-01-23 1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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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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